自拟挽辞

唐秩 〔明代〕

闻道悔已迟⑴,枉生非我欲。
奇志负初心⑵,介性那堪俗。
父没行无成,未能善式谷⑶。
自知逆天命,九祖陷鬼局。
抱此不测罪,虽生名更辱。
愿辞人世缘,甘心受地狱⑷。
天怜此生念,魂托应有属。
怀哉五云仙,视同真骨肉⑸。
我愿执其鞭,相随捧马足。
委尸无挽客,有稿凭谁录。
错个好人身⑹,死生同促促。
⑵ 负初,明陈是集《溟南诗选》卷二作“已负”。
⑶ 此句明陈是集《溟南诗选》卷二作“祇成散人狱”。
⑷ 此句明陈是集《溟南诗选》卷二作“甘受死狱毒”。
⑸ 视同,明陈是集《溟南诗选》卷二作“诗门”。
⑴ 此句明陈是集《溟南诗选》卷二作“不道当早已”。
⑵ 负初,明陈是集《溟南诗选》卷二作“已负”。
⑶ 此句明陈是集《溟南诗选》卷二作“祇成散人狱”。
⑷ 此句明陈是集《溟南诗选》卷二作“甘受死狱毒”。
⑸ 视同,明陈是集《溟南诗选》卷二作“诗门”。
⑹ 个,明陈是集《溟南诗选》卷二作“过”。

唐秩

唐秩,字水竹,号存吾。冑次子。为诸生时,异人授以道书,尤精符篆。会明世宗招方士,至京,授官博士,召入紫霄宫,号为“仙师”。隆庆初归,卒于淮安。有《海天孤鹤集》。清康熙《琼山县志》卷九有传。唐秩诗以民国二十四年海南书局印《海南丛书》第三集《传芳集》所收唐秩诗为底本,参校明陈是集《溟南诗选》(民国二十四年海南书局印行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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